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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课》汉译及其社会背景

11-01 11:08:34 | 浏览次数: 90618 次 | 栏目:初一语文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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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文学作品的阅读和接受,总有其特定的社会土壤和话语空间。而一部外国文学作品,借助翻译,在接受国成功地实现其生命的延续,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获得本土化再造,也总是反映着接受国独特历史条件,有接受国本土社会情感的运作参与其间。因此,追溯一部异国作品在中国的命运,就其与一个时代的精神生活的联系加以考察,可以更好的认识它以及对它接受的历史,也更好地认识承载了这历史的我们自己。

  十九世纪法国作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1912年被译入中国①,从上一世纪二十年代开始,长期入选我国中学语文教材,超越了时间和不同意识形态的阻隔,是在中国最有普遍群众基础的法国文学名著之一。尽管在它之后,都德的其他作品也陆续译入,为数不能算很少②;但是关于都德,中国人记忆最深的,永远是普法战争,是《最后一课》。可以说,在汉语言说都德的语汇中,最具表现力的就是《最后一课》,她甚至可以作为都德的代名词,作为“爱国主义”的符码编入了近代中国人百年的经验史和情感史。法国人眼中或许更是擅写南方风情的温婉的都德,在中国语境中被爱国主义作家置换。尽管学者文人曾在以哀逝情怀叙写湘西风土的沈从文身上体认了都德的韵致,显示了他们对这位诞生于普罗旺司的法国作家的审美回应,而对于普通的中国受众,星光下牧羊人的柔情和赛甘先生的山羊遥远而陌生,只有《最后一课》和都德一起熔铸为爱国主义的代码,成为我们自己精神财富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对一个作家的接受,尤其是对一个异域作家的跨文化接受,有时会出现对这一作家的部分的强调或部分的偏废,它是接受者自主选择的结果,与接受者所处的历史文化现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法国文学史家朗松曾言,“每部代表作的历史都浓缩着生产该作品的民族以及接受这一作品的其他民族的兴趣史和敏感史”③。因此,还原一个作品的跨文化阅读中所牵涉的历史语境,考察其最初接受者的阅读敏感,有助于理解这一作品在相异文化中的机遇,同时也能揭示接受者自我在外来作品的本土化运作中的意义。

  本文从《最后一课》最初的译本着手,结合其他早期出现的译本,分析这部法国文学名著在中国的特定历史时期、特殊文化语境中被接受时,中国本土文化的切身经验和民族情感的积郁怎样制约着译者,并通过译者的个人敏感穿透作品,奠定了接受之基,使这部作品成为几代中国人在割地赔款的阴影下,在亡国的现实危机中爱国感情表达的媒介。

  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胡适翻译的《最后一课》(原名LaDernireclasse)是都德作品汉译的第一篇,它最初刊登在1912年11月5日上海《大共和日报》,译名《割地》④。此后,同一译本又由留美学生编辑,上海中华书局出版的《留美学生季报》在1915年春季号仍以《割地》之名重新刊出。1919年,亚东图书馆为已然成为新文化运动领袖的译者出版《短篇小说集》,以《最后一课》原题收入该译本。而后,这一译本又在二十年代初开始,在白话文进入基础教育的背景下,被收入由中国现代史上最大的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印行的中学语文教科书,成为都德这部作品在中国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译本,最有力地参与了汉语语境中都德形象的构造。与胡译重刊于《留美学生季报》同在1915年,同样在上海,创刊于1915年6月,以都市市民为读者对象,以娱乐休闲为旗帜的小说周刊《礼拜六》推出了署名“静英女士”译的《最后之授课》,是胡适译本之外今天所见最早的他译;由于《礼拜六》所牵涉的与《留美学生季报》不同的读者层,这一新译本的出现对于还原《最后一课》在中国的接受语境别有意义。此外,在上述两个译本出现之间的1913年,在长沙出版的《湖南教育杂志》刊载了标明“匪石译”的《最后一课》⑤,尽管经过文本的对比分析发现这个译本只是对胡适译本的改写,但是这一现象本身,和都德之同一作品在不到三年时间里一再被选择被发现,都从不同层面显示着接受者社会集体意识在对异域文学作品移植和化入过程中的有力运作。

  胡适译本初名《割地》,这一译名的选择就已准确无误地传递着鲜明的时代印记和强烈的情感信息,以一个词语的选用开启了本土经验、民族情感对都德的再创造。《最后一课》法文原名LaDerniereClasse,鲜明而贴近故事内容 :一个学童对自己“最后一课”的深切记忆。在翻译时,译者与第一读者胡适,放弃了直接将其译为《最后一课》这样合情而又轻松的做法,而选择把这部作品最能激起他回应的故事的本质直接推向前台,“割地”一语道出了超出作品主人公孩子所能理解的,国土沦丧在二十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心中激起的屈辱与悲愤。正是二十世纪初年承载着一系列割地赔款的历史,刻骨铭心地日夜感受着亡国焦虑的经验促使他做出了对这一词语的选择。在为译本写的短序中,胡适看似随意地交代了译名的变化,字里行间也清晰地透露了译者对都德作品的最突出敏感点:

  著者都德生于公历千八百四十年,卒于千八百九十七年,为法国近代文章巨子之一。当公历千八百七十年,法国与普鲁士国开衅,法国大败,普国尽据法之东境。明年进围法京巴黎,法人力竭求和。赔款五千兆弗郎,约合华银二千兆元,盖五倍于吾国庚子赔款云。赔款之外,复割阿色司娜恋两省之地以与普国。此篇托为阿色司省一小学生之语气,写割地之惨,以激扬法人爱国之心。原名《最后一课》,今名乃译者所更也。民国元年九月记于美国⑥。

  下笔所及,处处以法国反观“吾国”,涉及赔款,则折以“华银”,比照“庚子”。对于近代中国,“割地赔款”可以说是驱之不散的梦魇,是“亡国”命运的压迫,而译者本人正是在这压迫的痛苦中发现并感受了都德。所以,“割地”这一词语交织着接受者情感历史与现实的积郁,在都德作品的刺激下脱口而出,几乎可以说是当时中国社会集体意识借青年胡适之手的“自由写作”。

  当时的胡适以庚子赔款公费身份留学,在美国已经两年。这种经历和处境是他作为《最后一课》译者的独特资源。尽管被美国“泱泱大国之风”浸漫,并已渐生第二故乡的感情,故国之忧未能稍减。从他当时的日记和书信中屡屡可见其“远人焦思”随国内风雨而动。在给母亲的家信中,他多汇报异国见闻,记述友人仁善,学业长进,尽管也难掩对故乡局势的关切,对家境窘迫的担忧;而在对同辈朋友的书信中,在日记里,“亡国”之威胁与贫穷之压力是当时并悬于头上的双剑,尤其是侧身于优游的美国中产阶级社会里感受的贫穷,更加剧着对弱国、对亡国的体味。可以说,作为译者的青年胡适,是在某种极其个人化的背景中,独特地经验着亡国的惨剧和弱国的悲哀。在当时国人的眼中,他或许应是幸运的,庚款留学,脱离了以朝不保夕的小生意或卑微的教职谋生的苦境,来到“风俗极佳”、“无不有泱泱大国之风”⑦的美国。但是,这一幸运却又是宿命地使他感受亡国悲哀的根源:他的留学本身正是割地赔款的伴生物,他的“幸运”又正是家国不幸的镜子。因此,他的留学身份带给他的,不仅是美式生活陶冶的平和温厚,而且使他比一般中国人更痛切地体认割地赔款的情感意味。那是一种无所不在的压迫,而这压迫使他反省,分别写于1913年和1915年的《赔款小史》和《非留学篇》,见证了他对自身处境与家国命运的独特敏感。所以当他被都德的小说所感动时,他顺从自己的情感波澜,在翻译活动中注入了自己正在身历的经验,并借移译都德之作一浇心中块垒。

  《割地》的译文最初发表于上海的报纸,而报纸作为成熟中的都市生活的公共空间直接反映着一个时代的社会敏感。胡适留学在美,长期处于“远人闻乱,心日夕不能安”⑧的境地,报纸是他借以关注故国的主要媒介。就在他翻译《最后一课》前后,1911年3月25日日记 :“连日日所思维,夜所梦呓,无非亡国惨状”⑨。在1912年11月15日,则有“读英报纸论吾国事,中心如捣,又至邹秉文处读上海报纸”⑩等语,真实记录了青年胡适现实情感与国内危亡局势的呼应,而他对祖国命运的焦虑则成为他感受都德、接受《最后一课》的精神土壤。

  胡适与《大共和日报》的联系,在于他中国公学时代的同学叶德贞,当时叶在这家创办于1912年初的报纸工作。在胡适的日记中,1911~1912年间曾频频出现与“德征”书信交往的记载。如:1912年9月28日,译《割地》期间(据日记载,9月26始,至9月29日译毕),“夜作长书寄德征”,9月29日“夜译《割地》成,寄德征,令载之《大共和》”。10月15日,又见“得德征寄报甚多,一一读之。”可见,此时德征和报纸更直接联系起了在异乡的胡适与祖国。而故国的报纸对游子来说总是切盼而又深恨的──因为它常常传递着“国亡在旦夕”的哀音,加剧着远游者的焦思。查阅仅见的《大共和日报》1912年10~12月,《割地》题名与连日各版面警报般的标题相互呼应,彼此和谐,感染着那个时代知识者层体认亡国在即的高度紧张:10月27日社论《呜呼蒙古,竟为朝鲜继也》,10月28日评论《忠告濒死之支那》,10月29日《呜呼蒙古,呜呼青岛》──来自故国的消息声声入耳皆为泪,成为亡国危机下译者胡适以中国悲怀演绎异国之《最后一课》的基本语境。

  同样浸润着故国焦虑、伴随译文发表的周边文本──译者的前言后记,更直接地体现了其作者翻译活动的意义指向:借“他者”之历史,写“自我”之现实。在前引译序中,他以法国命运对中国的比附,不仅使译文的读者更贴近都德,也使中国人遭遇的割地赔款的历史直接介入对外来文本的解读。比之前言,置于文后的“译者识”表现了青年胡适对都德短篇小说艺术的欣赏,但他最不能忘怀的还是作品艺术地表现的“割地之惨,奴隶牛马之痛”,并呼吁“读者勿轻易放过”。胡适的译文为白话,简洁朴素,尽管有细节的删略,那以天真的孩童口吻传递的深挚的伤痛以其朴素平实打动了几代中国读者。在胡适译本对细节的删略中,有一点比较突出体现了译者的翻译策略,更值得注意,这就是对人名的尽量简化:第一人称叙事的主人公小佛朗茨之名在原文有三次出现,而译本从未出现。这一改变削减了由于陌生的名字带来的文化隔膜,拉近了本土读者与异国故事的情感距离,使读者更容易直接进入主人公的情境,产生超越地域与文化的呼应。尽管也要看到,在胡适译本以后的广泛传播中,译文载体──白话的崛起和译文作者的身份都可能是重要因素,但是译本本身及其产生之初的基本语境已然奠定了这一作品的总体接受指向,并给后世以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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