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1、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⑴ 单句里的判断句。“是”是判断词,不必说是指示代词。“是”跟“非”相对持,“非”作“不是”讲,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偏正词组,下文有“城非不高也”。如果把“是”看成指示代词,可以通,但是不对,因为不能解释“是”跟“非”相对持的现象:“‘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主语的基本结构是转折复句,“而”是转折连词,“然”复指它前面的一长段话,亦即复指一个假设复句。“然而”不是转折连词。清朝袁仁林《虚字说》:“‘然’为实然,语势缓,……而‘连’字直转也。”“然”指一种情况,无主句;“不胜”的主语因泛指省;“者”可以看成表停顿的助词,也可以说它的作用相当于一个逗号。又,“夫”或说是发语词,没有意义,或说同“彼”,作“那”讲。
⑵ “如”,一般作“似”讲,但这里不是,“不如”就是“及不上”。
译文:“包围着进攻它,就一定得到天时的条件了,是这个条件却又不能取胜,就是天时不及地利啊。”焦循《孟子正义》说“环”即《周礼》“巫环”之“环”,用卜筮来主持冲锋陷阵的人。
2、兵革非不坚利也。
这是一种“合叙”句。一般的两个主语共两个谓语的句子如“衣冠整洁”,即可以说成“衣寇皆整洁”,又可以说成“衣整洁,衣冠洁”、“衣冠整,衣冠洁”、“衣整冠洁”、“衣洁冠整”等,这说明这种句型只有一套语法关系。“兵革非不坚利也”不能这样,它有两套语法关系,亦即有两个主谓结构,句子成分的有关词儿的说明与被说明之间的搭配并非任意的,而是受着严格制约的。“例如“兵”只跟“利”构成主谓关系,不能跟“坚”构成主谓关系;“革”只能跟“坚”构成主谓关系,不能跟“利”构成主谓关系。这是形式上的一套主谓关系、实质上的两套主谓关系。以本句而论,不说“兵革”非不利坚也”,而说“兵革非不坚利也”,“合叙”中又有错综变化,可算难中之难。又如:“衣食饥寒者,慈父之道也。”(《盐铁论·忧边》)其实是“衣寒食饥者……”。没有错综变化只是合叙的例如:“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墨子·兼爱中》)意思是:“君不惠,臣不忠,父不慈,子不孝。”
3、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②故君子有不战,‖③战‖│④必胜矣。
⑴ 这句的基本结构是因果复句。第一部分的主语因泛指省略。“天下之所顺”“亲戚之所畔”都不是主谓词组,而是偏正词组,两个“之”字的作用在于联系定语和以“所”字结构作成的中心语。介词结构“以天下之所顺”是方式状语,一般可以不在它后面加上逗号,现在加上,为的是强调状语。正句又是转折复句,转折复句的正句又是假设复句或者假设复句的紧缩形式。
⑵ “畔”,《课本》注“同‘叛’”。据王力先生的看法,此说未当。应该说“畔”在这里等于“叛”,后来写成“叛”。《孟子》不见“叛”,“畔”共出现了六次;《论语》也不见“叛”,“畔”共出现了四次,如:“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公山弗扰以费畔”(《阳贷》)等。从《论语》《孟子》来看,可以依照王先生的说法。但还有另外的语言现象:《尚书》“畔”“叛”并见,各出现了一次。如:“时义和颠复厥德,沈乱于酒,畔官离次。”(《胤征》)“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大诰序》)历来传说是由于孔子编成今文尚书,今文尚书至少不迟于《论语》,当然比《孟子》早得多。这样看来,说“亲戚畔之”的“畔”同“叛”还是可以的。“亲戚”基本义是“亲人”“亲属”。“戚”就是“亲”,同义并列。《尚书·金縢》:“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根据不同的语言环境,“亲戚”有时候指父母;如:“亲戚妻子,质也。”(《韩非子·八经》)“其亲戚死,其肉而弃,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列子·汤问》)。有时候指“家里人”,如:“曹人闻之,率其亲戚而保釐负羁之闾者七百余家。”(《韩非子·十过》)“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有时候指“内族、外族的亲人”,《礼记·曲礼上》:“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孔颖达疏:“亲指族内,戚言族外。”《史记》有“外戚世家”。本句“亲戚畔之”,“亲戚”既可以指“父母”,也可以指“家里人”,还可以指“内亲外戚”,现代汉语里“亲戚”只指“族外姻戚”,词义转移了。因此,杨伯峻《孟子译注》把“攻亲戚之所畔”译成“攻打亲戚都反对的人”,似属未确。“君子”,这里指“贤明的君主”。“有”,存在动词;一说音义同“或”。《尚书·微子》:“殷其弗或乱正四方。”《史记·宋世家》“或”作“有”。《孟子·公孙丑下》:“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赵歧注:“既,已也,或,有也。”从音理看,“有”“或”同在“匣”纽;“有”在“之”部,“或”在“职”部,“之”“职”对转。
译文:“拿天下都顺从的力量去进攻连亲属都反对的人,因此,贤明的君主有不打仗的时候(或者“或许不打仗”),(但是,如果)打仗,就一定获胜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①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②必先苦其心志,③劳其筋骨,④饿其体肤,⑤空乏其身,⑥行拂乱其所为,⑦所以动心忍性,⑧曾益其所不能。
1、这句的基本结构是时间修饰复句。第①分句是时间偏句,其他的都是正句。时间偏句表示了它是正句所发生的时间背景,它的真正作用等于时间状语,只是结构上不是词组而是分句;相同的用法如:“与人辩论,事理必尽,必伸其意。”(《刘叟墓谒》)表示时间修饰的分句,文言里更多的是用“……之……也”,如“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五人墓碑记》)正句又是连贯复句。“所以”是介词结构,相当于“以此”,“所”指第②分句到第⑥分句的内容。清朝张文炳《虚字注释》:“‘所以’,顺上指原之辞,犹云唯其如此,所以如此。”连贯复句的第一部分又是并列复句,前一部分讲肉体受折磨,后一部分讲行为有拂乱,讲肉体受折磨的又是四个并列复句。连贯复句的第二大部分又是并列复句。
2、“苦”,本义是有苦味的草,引申为“辛苦”的意思,“苦”跟“劳”同义,《鸿门宴》有“劳苦而功高如此”。“体”与“身”也是同义词。“乱”《说文》:“不治也。”从丝的不治引申为行动的不治。“为”,甲骨文像手牵大象,引申为“做”,“所以”想达到的。“苦”“劳”“饿”“空乏”“拂乱”和“动”“忍”都增加使动用法,其中有动词也有形容词。陈承泽《国文法草创》“活用之实例”一节提到:“致动(按:即“使动”)主由动字转来……象字(按:即形容词)之为致动……理论上固属后起。盖动字中他动字之为致动,往往易生歧误。”比方“忍性”,赵歧注为“坚忍其性”就不大好懂。按:“性”,音义同“心”,为了有错综变化才用上“性”。“忍”,不是“坚忍”。《说文》:“能也。”“能”本熊属,引申为“大胆”为“敢”,“忍性”就是壮大胆量;又如:“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敌也。”(《韩非子·初见秦》)“不能死”是“不敢死拼”。请参阅《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忍能对面为盗贼”一句的说明。“曾”字也就是“增”。“益”,本义是水漫出,后来引申为“增加”。赵歧注:“曾益其所不能,增益其素所以不能行之者也。”杨伯峻先生《孟子译注》译本句为“增加他的能力”。赵注、杨译都有可商之处,因为赵注至少是不明确;杨译原文“其所不能”也是跟译文“他的能力”搭配不拢。或认为“其所不能”是“曾益”的对象补语,它的前面可以加上介词“于”。
译文:“因此,上天将要把重任落到这些人身上(的时候),一定要使他们心神苦恼,筋骨劳动,肌肤消瘦,身体困乏,行动(的结果)违背他所想达到的目的;凭着以上处境,就可以使他们心神震动,胆量壮大,从而对以前不敢做的事儿有所促进。”
①人恒过,‖②然后能改;③困于心,④衡于虑,|||⑤而后作;│⑥徵于色,|||⑦发于声,|||⑧而后喻。
1、并列复句。分号隔开三部分,三部分都是连贯复句。第①分句以下各分句的主语都因承第①分句的“人”而省略,第二、第三两个连贯复句的第一部分各又是并列复句。“而后”是连词,表示先后相连,意思跟“然后”不同,“然后”是“这样以后”。或说“而”表音节停顿,“后”是“以后”。
2、几个“于”都是介引表处所的宾语的介词,“于……”这种介词结构一般是在动词后面,只在近代文言里有偶尔在动词前面的。现代汉语里表处所的介词结构既可以在动词前面,也可以在动词后面,大体说来后面的比前面的地位更重要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