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郁飞)】
《故都的秋》写于50多年前的1934年,选入中学语文课本总也有五十年上下了。一代代的青少年大约都是从这篇写景文字接触郁达夫其人的吧。
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在他后来发表的《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还是编者的函索坐索逼出来的急就章。急就之章能写得这样隽永而有情致,就不能不靠平日的功夫,即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体会了。
从起头一段往下看,写秋意,秋季的院落,写槐树,秋蝉,秋雨,写果树,写悠闲的北平市民对答的神态,若非平日的观察体会深深印在脑际,是决然写不出这样看似信手拈来的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来的。写此文的头一天,8月16日,日记的开头便说:“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可见他随时随地都在体验环境。第二天早晨他提笔就写《故都的秋》,同前一天清晨的感触怕是不无关系的吧。这种功夫或者也就是鲁迅先生要求于有志写作者的头一条吧:“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答北斗杂志社问》)要活得有意义而不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是不是人人都应以此为修养目标之一呢?
其次,若没有对故都北平的挚爱,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父亲一生短短的49年中从未在北平久住,但是在此文的姐妹篇《北平的四季》(1936年)中吐露了对古都的感情: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在国难深重的当年,父亲自己一程程南去,再没有重践斯土,却这样遥祝故都的无恙。如今外敌早已逐出,又成为首都的北京也已进入现代化新时期。当初的风貌所剩无几,燕都历程上的一个个时代只有到大量《故都的秋》一类的记述里去领略了。
1989年12月27日杭州
──选自《作家谈高中语文课文三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故都的秋》的画面美和音乐美(黄清华)】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