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得满分网教育文章语文学习知识语文知识扩展初三语文知识无人悲哀的死亡──读《孔乙己》

无人悲哀的死亡──读《孔乙己》

11-01 11:49:12 | 浏览次数: 78718 次 | 栏目:初三语文知识
标签:初三语文知识,http://www.manfen6.com 无人悲哀的死亡──读《孔乙己》,
孙绍振       单篇阅读,要进入分析的层次,比较困难。因为矛盾不是现成的。怎么办呢?还原。鲁迅在《孔乙己》中,几乎涉及了孔乙己的一生。从他一直考不取最起码的秀才,中老年潦倒落魄,无以为生,偷书,被打致残,直到最后消失、死亡。经历的时间,起码有几十年,但是,全文只有三千字左右。这么短的篇幅写这么多的事情,怎么可能讨好?

  鲁迅虽然写到了这么多,但大多是从别人的嘴巴里说出来的,并没有直接、正面描写孔乙己。比如他的应考,他的不中,他的偷书,甚至挨打致残都发生在幕后,在小说中,只是被出场人物间接提起。可以说,那些决定他命运的事件,使孔乙己成为孔乙己的那些情景,鲁迅一件也没有写。

  这些情节,如果要让吴敬梓用《范进中举》的办法来处理,肯定是要正面描写的,而且还要加以渲染。不写这么重要的场面、清洁,说明鲁迅对这些不感兴趣,或者,鲁迅认为,这些不是他要表现的重点。那么,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写了些什么呢?

  非常令人吃惊的是,鲁迅只选取了三个场面,而孔乙己本人只有两次出场──在咸亨酒店的场面。从某种意义来说,这两个场面和孔乙己的命运关系并不大。第一个场面,是他偷书了,已经被打过了,来买酒时,被嘲笑了;第二个场面,是他被打残了,又来买酒,又被嘲笑了。如果要揭示孔乙己撩倒的根源,批判科举制度,这两个场面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如果要表达对孔乙己的同情,那完全可以正面写他遭毒打的场面,像《范进中举》那样,细致地描写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事件,在场人物的反应等等,但是,鲁迅明显回避了这样的写法。

  这是不是舍本逐末呢?关键不在于舍本逐末而在于鲁迅衡量“本”和“末”的准则。

  三个正面描写的场面,主要写了些什么呢?

  写作的重点、焦点,是人们是如何看待这个人的。最不可忽略的,是鲁迅是用一个人的眼光去看孔乙己的。

  这副眼光是属于一个特殊人物的,一个小店员的。对于这个小店员,鲁迅很舍得花笔墨,一开头就花了两个大段。这是因为,鲁迅需要小店员的眼睛,以不以为意的观感,和孔乙己拉开情绪的距离。

  小说的全部内容就是这个小店员与孔乙己错位的观感。在他观感以内的,就大加描述;在他观感以外的,通通省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说写的并不仅仅是孔乙己。其实,这正是鲁迅的匠心,也是创作的原则,或者小说美学的原则:重要的不是人物遭遇,而是,这个人物,在他人的、多元的眼光中的心理奇观。鲁迅之所以弃医从文,就是因为他看到日俄战争时期,中国人为俄国人当间谍,被执行枪决之前示众,而中国同胞却麻木地当看客。在鲁迅看来,为他国做间谍送死固然是悲剧,但是,对同胞之悲剧漠然地观看,更是悲剧。

  咸亨酒店中的各色人物,对于孔乙己的命运,对于他的遭遇,当然是麻木的,但是,作为一个小店员,他的漠然,又有其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无聊”、“单调”,所看的都是“凶面孔”、“教人活泼不得”。但是,在这样沉闷的氛围中,“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这里的笑声,不是一般的描述,而是整篇小说情绪的逻辑中国和整篇小说结构的支点。

  第一个场面,突出了孔乙己“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提示遭受过殴打。按理说,这个人非常不幸,没有起码的出息,无以为生,是一个失败的读书人,又近乎小偷。更糟糕的是,他还是不成功的、时常被抓住的小偷,显然,命运是很悲惨的心情应该是很痛苦的。然而,恰恰是这样一个人,却给小店带来欢乐。不但这个小店员,而且“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甚至“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鲁迅立意的焦点,显然就在这种笑上。开头写小店员的无聊,就是为了反衬孔乙己带来的笑声。因偷书而挨打,有什么好笑的呢?在这种笑里,鲁迅挖出了什么深刻的东西呢?

  首先是这个已经沦为小偷的、无用的人,从道德理性看,“好喝懒做”。偷窃,是恶的,但是,情感价值上,恰恰又是带来了欢乐的。这种欢乐,是有一点喜剧性的。一方面是那些喝酒的,嘲笑他又偷了书,又挨打了,而且有人指出,是亲眼看见,“吊着打”的。这是确凿的事实,而孔乙己否认的态度是十分坚决的,“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但是,否认的理由却又十分薄弱,甚至是不成理由的“窃书不能算偷”。显而易见,这不过是把偷窃的概念从白话变成了文言,并没有改变偷窃的实质。

  这就显得荒谬可笑了。这种可笑,构成了小说的幽默基调。

  其次,在这种荒谬可笑中,还隐含着更深意味,孔乙己虽然潦倒、沦落到如此地步,却还在维护着他的一点自尊。文言文的用语,“污人清白”、“君子固穷”,为一般酒客所不懂,成为读书人最后的“面子”的盾牌。但是,不管什么样的话语,总不能改变亲眼目睹的事实。因而,这最后的对自尊的维护,显然是无效的,甚至是理屈词穷的表现,只能“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

  在这种笑声里,并没有太明显的恶意,其中还有也明知其理屈,而予以原谅的意味。

  这表明,这种嘲弄是温和的。但是,无效的抵抗,是对外部世界来说的,对孔乙己来说,却是不可或缺的。口头上不承认自己是小偷,在他自己内心,也并没有小偷的感觉。

  号称冷峻的鲁迅,没有让他在大庭广众面前承认自己是小偷,没有让他的自尊心公开地彻底瓦解,彻底地不要脸面。相反,鲁迅特别写到孔乙己在酒店里的“品行”比别人好,从不拖欠酒钱。他还主动教导小店员菌香豆的“菌”字有四种写法。对围过来要吃他的面香豆的孩子,软弱地说着“多乎哉?不多也”。联系到小说开头,写他穿着长衫,却不是坐着喝,而是站着慢慢地喝。这都在提示,在他自己的感觉中,他还是残留着一点“读书人”的身份和自尊的。

  鲁迅对孔乙己,并没有厌恶的成分,只是调侃而已,在调侃中有同情。可以说,小说是幽默的,并不是讽刺的,并没有揭露孔乙己的恶劣品质的意思,明明是屡屡提及,但在具体行文中,却满是为之辩护的成分。字里行间,似乎留下了矛盾:孔乙己……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在鲁迅的话语中,孔乙己的偷窃被分为两种,一种是,抄书时把人家的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偷了,美其名曰“一齐失踪”。另一种是,“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偷窃”,显然有别于书籍纸张笔墨的“一齐失踪”。偷窃的对象,那应该是书籍笔墨以外的,可能是更加值钱的东西。对这种愈加值钱的东西,鲁迅的行文是“偷窃”,而对书籍笔墨纸张,鲁迅的具体行文就含蓄得多了:叫做“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果把这也算在偷窃之中,则不应该叫做“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何况后来在人们的议论中一一“他总仍旧是偷”,可见,在鲁迅心目中,孔乙己偷书,是不包括在“偶然”偷窃之中的。这不正是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逻辑的翻版吗?正是在这样的话语中,鲁迅流露出了对孔乙己的宽容、温情和回护。

  在鲁迅看来,孔乙己不过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制度是可恶的,但人,却是值得同情的。孔乙己第一次出场时,读者感觉不到严酷的讽刺的因素,其间的笑,带着温情的调侃。

  接下去,在第二个场面中,孔乙己并没有出场。一般情况下,场面的连贯性,由情节的因果性、并行性相联系,但在这里并没有因果和并行关系,其间有一句过渡的话语: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比便这么过。

  孔乙己出场,人们是快活的,不出场,人们也是快活的。对于这句话,叶圣陶在不止一篇文章中表示赞赏。在我看来,这正是小说构思的意脉所在,整个小说,都是以孔乙己所引起的笑为脉络的。这个构思是很深沉的。一个苦命的人物,在公众场合出现却能带来欢乐。但是,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有什么值得深思的呢?小说写下去,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1] [2]  下一页

TAG:

《无人悲哀的死亡──读《孔乙己》》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