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得满分网教育文章语文学习知识语文知识扩展初三语文知识《热爱生命》有关资料

《热爱生命》有关资料

11-01 11:52:03 | 浏览次数: 98918 次 | 栏目:初三语文知识
标签:初三语文知识,http://www.manfen6.com 《热爱生命》有关资料,
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     【杰克·伦敦──生命的凯歌(薛鸿时)】

  青年读者──特别是曾在逆境中奋斗的文学青年──都能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中汲取力量,因为他是崛起于社会底层的一个成功者,他的一生是对于厄运的一场殊死战,是一首生命的凯歌……

  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诞生于旧金山。母亲弗洛拉·威尔曼靠主持“降神会”糊口,有时也教教钢琴;父亲约翰·伦敦曾在樊克兰等地经营蔬菜店和菜圃,种过田,养过鸡,但他的努力没有一次不是以失败而告终。杰克一直把约翰当作自己的生父,直至有一天他听到父母吵架时约翰指责弗洛拉不该养个“私生子”,这才隐约感到自己不是约翰所生,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创伤。成年后他打听到自己的生父是走江湖的星相家、自称教授的钱尼,曾去信联系,但钱尼不肯认他这个儿子。

  杰克从未有过欢乐的童年,弗洛拉忙于挣钱养家,把他扔给一个黑人奶妈珍妮,因此他享受不到母爱,他没有穿过一件“买来的”衣服,没得过一件玩具,真是寂寞极了。幸亏他异常聪颖,五岁时就能读能写,很早就从读书中得到慰藉,他读的第一本书是华盛顿·欧文的《阿尔罕伯拉》,这本关于中世纪西班牙摩尔人的传奇故事,看得他入了迷。第二本是维达的《西格纳》,讲一个低贱的“私生子”(和他一样!)刻苦奋斗,终于成了个伟大的音乐家,这个故事不就是我们理解杰克本人一生道路的某种启示吗?

  杰克八岁时,约翰养鸡失败,农场被拍卖,全家迁入奥克兰的贫民窟,比他大八岁的伊丽莎姐姐(约翰前妻所生)一向对他很好,她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竟嫁给带有三个儿女的老鳏夫希珀特,离家而去,使杰克更觉凄凉。杰克十岁就不得不干活挣钱了,每天清早要卖完早报才能去上学,放学后还要卖晚报,星期天到滚球游乐场去干杂活,把挣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家里。虽然他能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多,但他抓得紧,效率高,小学毕业时成绩优异,被推为毕业生代表。他不但功课好,而且知识面很广,因为他从奥克兰图书馆里免费借阅了大量游记、传奇和冒险小说,平均每周总要看完两本书!

  严峻的环境使他早慧早熟,他很早就立下大志,他的座右铭是:凡是别人能做到的事,我一定要做到,并且还要做得更好!

  上不起中学,他进罐头厂当童工,工资每小时一角。为了归还家里的欠账,有时他要连续干二十多个小时。后来他回忆道,“我不知道在奥克兰有没有一匹马干活的时间有我这么长?”短篇小说《叛逆者》就是他这段生活的写照,只是他比小说里的强尼更坚强,他说自己从来没有在体力劳动中打过败仗。

  他看到当苦力没有前途,就向黑人奶妈珍妮借了三百块钱,买了一艘帆船加入一个偷捕牡蛎的海盗帮,后来这些人起了内讧,把他的船凿沉了,杰克愤而加入鱼警队,专门逮这帮“贼”。16岁时,他跟随一帮流浪汉,扒乘火车周游全国。17岁时登上“苏菲·萨瑟兰号”轮船,前往日本、俄国海域捕猎海豹。他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也没有中断认真读书的习惯,他的文化素养大大提高了,并且渐渐萌生了创作的热情。他的年龄虽小,可是生活经历已经相当丰富了。

  从远东归来后,他进黄麻厂做工,工资还是每小时一角。这时,旧金山《呼声报》举办征文比赛,杰克在母亲的鼓励下,于整天辛苦劳作之后,仅用三个晚上就写成一篇《日本海上的飓风》,拿去应征,结果荣获第一名。当时杰克才17岁,初次显示出他的文学才华。这次成功更坚定了他走文学创作道路的决心。此后,他在终日辛苦劳作的不利条件下,以惊人的毅力写出大量各种体裁的作品,像连珠炮似地轰击着各家文学刊物的编辑部,但他那些描写下层社会生活、迸发出旺盛的生命力的作品当时还不能为出版界所接受,所有的投稿都被无情地退回,最后终于到了连一张邮票都买不起的地步。后来他进发电厂当铲煤工,工作量大得惊人,像他这样的壮汉也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干完,一位老工人偷偷告诉他,这份工作原先是由两个人分两班干的,资本家为了省钱,用你一个人把原先那两名工人顶走了。过了不久,有一天那位老工人指着报上一条“失业工人弃家自尽”的消息对杰克说,那自杀的正是被你顶走的两个人中的一个!这件事对杰克的刺激太深了,当天他扔下工作就离开了发电厂。

  他参加了失业工人“向华盛顿进军”的示威行动,初次接触到有政治觉悟的先进工人,第一次听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名字。示威群众被政府派军警驱散,杰克在归家途中在尼亚加拉瀑布前被警察以“流浪”罪逮捕,罚他干三十天苦工,他被换上了囚衣关进了收容所。这段生活使他目睹了资本主义社会司法制度的黑暗与不公。收容所里有一名惯犯拉拢他,要他服刑期满后跟他一起干非法勾当,但这不是杰克想走的路。获释那一天,两人进小酒店喝酒,杰克略施小技就把那名惯犯甩掉了,独自扒上火车,行程数千里回了家。

  回家后,他在伊丽莎的资助下又上了一年中学,并靠自学学完了高中的全部课程。1896年他考上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但半年后又因贫困而辍学。以后他一边做工,一边争分夺秒地拼命读书,从亚里士多德、吉朋、亚当·斯密、马尔萨斯到马克思、恩格斯、尼采、斯宾塞,他都浏览。他觉得自己已经弄清了工人阶级为什么会受苦的原因,已经成为一名社会主义者。其实,他的思想十分驳杂,他把尼采的超人哲学、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硬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糅合在一起。他把人类社会也看作是残酷的生存竞争的战场,而盎格鲁—萨克逊人种是“强者”,是优秀民族……这种观点与科学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他的世界观中的矛盾决定了他的作品瑕瑜互见,具有各种不同的思想倾向。尽管如此,他还是满腔热情地参加社会党的宣传活动,曾因发表反对资本主义的激烈演说而被捕。

  就在这一时期,他爱上了中产阶级的小姐、文科大学生梅布尔,为了使自己配得上她,杰克更加勤奋学习、努力写作,以期提高自己的学识和社会地位。

  1897年3月,杰克出发到阿拉斯加克朗代克去淘金,历尽千辛万苦也没有淘得一粒金砂,却得了坏血病,于翌年夏天回了家。淘金是失败了,但他在苦寒北国的经历是比金子更宝贵的创作素材。这时约翰已经病故,为了一家人的衣食,杰克只得参加邮局的招工考试,他虽然被录取了,但却没有去就职,因为淘金者的故事已经在他的头脑里酝酿成熟,逼得他非写不可。他一面打短工养家,一面以疯狂的热情写下了一系列阿拉斯加的故事,他把作品念给梅布尔听,期待着她的赏识和支持。但这位趣味“高雅”的小姐却说他写的都是粗俗、野蛮的生活,他靠写作是永远出不了头的,还不如赶快去当邮差。两人志趣不同,终于走向决裂。

  1900年,杰克的好友杰可布斯在美西战争中死在马尼拉,他跑去安慰亡友的未婚妻贝西,结果爱上了她,当年他俩就结婚了。

  与此同时,文学刊物的编辑们开始注意起杰克那些充满生命力的阿拉斯加故事来了,《寂静的雪野》《北方的奥德赛》等小说一篇篇地都得到了发表的机会并博得读者的好评,杰克多年的努力所结出的果实开始为社会所承认。同年,他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狼的儿子》出版,接着又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雪国的女儿》。1902年他深入英国伦敦的贫民窟,写出了深刻揭露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罪恶的报告文学《深渊中的人们》。1903年是他生命中极为重要的一年,他发表了动物小说《荒野的呼唤》。小说写一只富贵人家豢养的狗──勃克──被坏人盗走,卖到阿拉斯加去拉雪橇。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体弱的狗被同类撕成碎块,连皮肉带肠子统统吃掉。勃克越变越顽强,它学会歇宿时在雪地里挖一个洞以免冻僵,学会沿着前面雪橇留下的辙痕拉橇以节省体力,它杀死凶狡的狐犬,取得了狗中领袖的地位。越往北走,它的野性越加显现,它似乎听到了祖先──狼──的呼唤,这声音吸引着它,有时它要从主人身边逃出去三四天和狼作伴。当它不在主人身边时,那位对它有救命之恩的主人竟被印第安人用箭射死,勃克为主人报了仇,最后加入了狼群,但每年总要回到主人倒毙的河岸,发几声凄厉的哀号。这部小说与后来的动物小说不同,不但有寓意,而且有丰富的生活内容,它使人和动物的心灵得以沟通,既真实可信又哀戚动人。这部小说受到读者的热烈赞扬,从此他名满天下,得到了优厚的稿费,但杰克慷慨好施,挥金如土,家里食客终年不断,收入多了,欠债更多。

  1903年他和贝西分居,原因是他又爱上了比他大五岁的女作家夏米安。

  那一年,杰克完成了长篇小说《海狼》,它写一位膂力和智力都非常惊人的船长拉森,他以“超人”自居,残酷地虐待全体船员,终于招致灭亡。杰克的本意在于批判尼采的超人哲学,但读者大都没有理解这一点,反被拉森这一“超人”形象所吸引。

[1] [2] [3]  下一页

TAG: 资料  热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