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生助理。自幼喜爱文学。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他留下的墓志铭是:“这里安息着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
二、《蝈蝈与蛐蛐》赏析
蝈蝈与蛐蛐
济慈
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
当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
隐藏在阴凉的林中,就有一种声音
在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上飘荡
那就是蝈蝈的乐音啊!它争先
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
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到疲劳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
这是诗的第一节,用动静相衬的手法描写盛夏时“蝈蝈的乐音”。
用“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领以下7行诗,主要写了“蝈蝈的乐音”。还写了“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可喜的草丛”等富有盛夏特色的景物,写出了一个充满生机、充满喜悦的世界,并以此烘托了夏天白日里“蝈蝈的乐音”浓郁、喜悦的感情色彩。
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
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
一片宁静,从炉边就弹起了
蛐蛐的歌儿,在逐渐升高的暖气,
昏昏欲睡中,人们感到那声音
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
这是诗的第二节,用动静相衬的手法,描写冬日“蛐蛐的歌儿”并将前一节的画面叠加起来,交织成大地的诗歌。用“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领起以下5行诗,主要写了冬日的“蛐蛐的歌儿”。
“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等语句写出了冬天严酷冷清的景象,“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等语句表现了家中的温馨气氛,并以此衬托了“蛐蛐的歌儿”的悦耳动听。结尾两行诗通过联想将“蛐蛐的歌儿”与“蝈蝈的乐音”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
这是一首大自然的颂歌。它通过对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的描写,表现了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永远歌声不断、永远充满生机的永恒美景,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与赞美。
这首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全诗分为前后对应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的永恒美。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构思颇具匠心。
这首诗注重氛围的营造,动静相衬,意境优美,情味浓郁。“所有的鸟儿因骄阳而昏晕,/隐藏在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周围的树篱”,“可喜的草丛”,这些景物描写展现了盛夏生机勃勃的景象,烘托了夏天白日“蝈蝈的乐音”的美妙;“它争先/沉醉于盛夏的豪华,它从未感到/自己的喜悦消逝,一旦唱得疲劳了,/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渲染了“蝈蝈的乐音”浓郁、喜悦的感情色彩。“在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在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等句,表现了严冬寂寞宁静的冷清景象和人们家中的温馨气氛,与前面的氛围既形成对照又十分和谐,衬托了冬天夜晚“蛐蛐的歌儿”的动听。最后以“人们感到那声音/仿佛就是蝈蝈在草茸茸的山上鸣叫”结尾,在诗人的联想中,将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乐音”,在诗人的心灵中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
这首诗的意境既精微优美又广大深邃,是诗人生命情感对大自然的敏锐的心灵感应,使人们深深感受到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