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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有关资料

11-01 11:55:11 | 浏览次数: 85618 次 | 栏目:初三语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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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的结尾是意味深长的。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又是“大约”,又是“的确”,岂不矛盾?不然,仔细想想,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孔乙己既然是个可有可无的小人物,没有人关心他,谁能确切地知道他是死了,还是活着,只能说“大约”。孔乙己是一个好喝懒做的人,只要有一口气,就是爬也要爬到咸亨酒店来喝上一口的,然而从初冬到年关,到第二年的端午,再到中秋,又到年关,始终没见孔乙己来,看来孔乙己并非“许是死了”,而是“的确死了”这是很合乎逻辑的。结尾处这看似矛盾的词语更加含蓄、深刻地表现了孔乙己的悲剧命运,无疑这也加强了小说对吃人的封建制度控诉和鞭挞的力量。

    ──选自《名作欣赏》1983年第4期


【《孔乙己》叙事学评论(节选)(王富仁)】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由这三个部分构成的,而在这三个部分中活动着的则是三种不同的人。那个“曲尺形的大柜台”后面的世界是属于“掌柜”的。他是一个商业的经营者,是以追逐利润为主要目标的人。在“隔壁房子里”坐着喝酒的是“穿长衫”的顾客,是一些“阔绰”的有权有势的人。“掌柜”需要权力的保护,也需要从他们的消费中赚取更多的利润,他们不但“要酒”,而且“要菜”,所以,“掌柜”对他们有特殊的尊重也有特殊的招待,那个小伙计因为“样子太傻”而没有资格侍候这些长衫的顾客。而柜台外站着喝酒的则是一些“短衣帮”的顾客,他们是以出卖劳力为生的人,是“做工的人”。他们也是消费者,但消费水平有限,有的只花几文钱买碗酒喝,有的多花一文买一碗“盐煮笋”或者“茴香豆”,至多再花十文买一样“荤菜”。“掌柜”对他们不用特殊地照顾,还要在他们的酒里“羼水”。因而他们对“掌柜”也是不信任、不客气的:“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他们对酒店掌柜并不那么敬畏,而从他们的谈话中则可以听得出,他们对像丁举人、何大人这样一些穿长衫的人则是有着更多的敬畏之心的。但他们也不能忽视后一部分顾客,因为这部分顾客人数众多,是他们商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普通老百姓对商人是不信任、不客气的,他们虽然有钱,但并不受到格外的尊敬。老百姓敬畏的是有权势的人。这使我有可能用现实人物和现实的人与人的关系解读《孔乙己》中的这些符码,并使之有了我所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意义。我可以联想到很多很多我所认识的人,并对所有现实的人进行这种分类。他们作为“典型”不再是鲁迅那时的人的典型,同时成了我所实感中的人物的“典型”。

  上述三种人生活在三个不同的世界里,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维形式。他们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像不同的鱼生活在不同的水里,只要没有特殊的灾难发生,至少在精神上是没有严重的苦痛的。穿长衫的人获得人们的普遍的敬畏,并且有实际的权力可以维持自己的权威。孔乙己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丁举人打折了腿。不论短衣帮还是酒店掌柜,都提不出任何异议,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力,是鲁镇社会的惯例。他们有“文化”,并由这“文化”换得了“金钱”和“权力”,实现了他们的“文化”的实际价值,在精神上也获得了基本的满足;“掌柜”靠卖酒赚钱,他对长衫顾客的特殊招待是经营的需要,往短衣帮的酒里羼水也是经营的需要,以经营的原则获得经营的利润,在精神上再也没有什么严重的缺憾;“短衣帮”靠做工维持生计,他们用自己的劳力,换取生活的资料,靠“勤劳”,靠“节俭”,虽然无权、无势,也没有更多的金钱,但他们能够尽量避开与权力的冲突,也没有非分的物质享乐欲望,只要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还能继续维持下去,他们在精神上就没有不可忍受的苦痛。在鲁镇,几乎只有“孔乙己”没有属于自己的世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穿长衫”是“有文化”的标志,但在“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坐喝”的顾客那里,“文化”是和“权力”“金钱”结合在一起的,当“文化”同“权力”“金钱”结合在一起的时候,“文化”似乎有着神圣的性质,它被人尊重,被人敬畏,受到全社会人的崇拜,但全社会的人尊重、敬畏、崇拜的是什么呢?是“文化”呢,还是“权力”和“金钱”呢?这在那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中,是人们所难以直观感到的。只有到了孔乙己这里,“文化”才从“文化”“权力”“金钱”的三位一体的形式中被提取出来,“文化”成了一种赤裸裸的“文化”。这样的“文化”在中国社会上还被社会所尊重、敬畏、崇拜吗?不能了!那么,社会对“穿长衫”的人的尊重、敬畏和崇拜的是什么呢?是“权力”和“金钱”,而不是“文化”!“文化”在中国社会里,只是一种票证,持有这个票证可以领到“权力”和“金钱”,而一旦它没有了领取“权力”和“金钱”的功能,它就毫无用处了。所以,孔乙己的“长衫”是同那些长衫顾客的“长衫”迥然不同的:“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它没有含金量和含权量,既不威严也不阔绰。穿长衫的重视的是威权,酒店掌柜重视的是金钱,短衫顾客重视的是“劳动”,孔乙己重视的则是“话语”。如果说“长衫”是他的文化的象征,那么,他的“话语”形式就是他的“文化”的表现了:“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又脏又破的长衫”和“满口之乎者也”就是“文化”,这种“文化”同长衫顾客的“文化”没有不同,只是不再同“权力”和“金钱”相结合,它们仅仅在孔乙己的感受中还有其存在价值,是温暖他心灵的惟一的东西。但在周围所有人的眼中,它们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周围的人能感到“权力”和“金钱”的实际用途,却感觉不到“文化”的用途。在“坐着喝酒的长衫顾客──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站着喝酒的短衫顾客”的鲁镇酒店的顾客序列中,孔乙己是“惟一的”、不入流的,因而也没有他自己的独立的空间,没有被社会所认定的一个确定的身份。就他的自我意识来说,他是属于隔壁房子里坐着喝酒的长衫顾客的;但从他实际的处境来说,却是属于短衫顾客群的;而在短衫顾客群中,他又是穿长衫的,又是“满口之乎者也”的一个尤物。在过去,我们把孔乙己作为一个受到科举制度毒害的知识分子,这当然是一种解码方式,但这样的人已经在我们的时代消失了。通过这种编码形式,我已经无法把孔乙己编织进我的感受中去,无法使他在我的情感世界中占据一席之地。但是,他的那种“满口之乎者也”的话语形式,我却仍然随时随地都能够找到它的对应物。譬如我在自己的这篇文章中使用的“叙事、叙事方式、换喻、隐喻、视角、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倒叙、插叙”等等词语,就是我们时代的一些“之乎者也”。对于它们,广大社会群众是“半懂不懂”的,它不具有权力话语的霸权性质,也不具有经济话语的实利性质,但又好像是很严肃的,在社会群众听来是十分可笑的。但我们却舍不得这些语言形式,舍弃了这些语言形式,我们这些知识分子就没有任何的依靠了,就没有自己的特殊性了。孔乙己到底有没有知识呢?他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茴”字是不是真的有四种写法呢?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与不知道它有四种写法有什么区别吗?这恐怕只有孔乙己自己才能明白。别人自然不想听他的解释,不需要他的解释,当然也就无从知道。这正像我们说鲁迅小说有“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现在又有了什么“叙事学的研究方法”。但这只是我们自己搞出来的一些区别,对于根本不关心鲁迅小说的广大社会群众来说,鲁迅小说是不是有这四种或更多的研究方法,或者有了这四种研究方法与没有这四种研究方法有什么不同,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如要硬给别人说这一套,别人是会感到异常可笑的。我们总是很宝贵我们的这些话语形式,没有了它们,就没有了我们的存在,没有了我们的存在价值,也没有了我们的自我意识的形式,而在别人的眼中,这是可笑的,我们越是宝贵它们,我们越是显得可笑。由此,我感到我和与我类似的一些中国知识分子都像孔乙己。我们也穿着“长衫”,像个“官”,像个“阔人”,但我们的“长衫”却“又脏又破”,既不阔气,也无威仪,显得很可笑。在中国社会中,我们没有自己确定的“身份”。有时我们被划归“资产阶级”,被称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或“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有时我们被划归“无产阶级”,被称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但不论被划归于哪个阶级,我们都有些不像。在“资产阶级”当中,我们没有那么多的钱;在“无产阶级”当中,我们不那么单纯,别人对我们不如对“无产阶级”那么放心。时至今日,我们的社会仍是由三个世界构成的:权力的世界,金钱的世界,劳动的世界。这三个世界各有自己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而我们中国知识分子,在哪个世界里都找不到适于自己的位置,因为我们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在这三个世界中得不到承认和理解。

  中国知识分子在权力的世界、金钱的世界和劳动的世界中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没有自己的“身份”,但它仍要生存,并且只能靠“文化”生存。“长衫”是文化的象征,“之乎者也”是文化的表现,都还不是“文化”本身,因而也没有实际的用途,在社会上混不到饭吃。“文化”有多种用途,它可以掌权、用权,但在这方面,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比孔乙己更有经验,更有“文化”,不需要孔乙己的帮助;“文化”可以记账、算账,从事经营活动,但掌柜的自己也有“文化”,也能记账、算账,不需要孔乙己的服务。而那些短衫顾客则是不需要文化的。孔乙己的“文化”也就只剩下“认字”和“写字”:“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抄书”就是孔乙己所能起到的惟一的作用。我总觉得,我们这些被称为“知识分子”的中国知识分子,到现在做的仍然主要是“抄书”的工作。我们社会的“思想”不是从知识分子阶层产生的。我们的经济不需要知识分子的经济理论,我们的劳动群众不需要我们这些知识分子的“知识”,我们到底做的是一些什么工作呢?“抄书”的工作。把古代的书反复抄下去,把外国的书不断抄进来。我们就在这“抄书”的工作中“换一碗饭吃”。在过去,我总是相信鲁镇人所说的孔乙己因为“好喝懒做”而至于偷窃的说法,现在我开始觉得这个问题似乎并不这么简单。“他在我们的店里,品性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为什么他在酒店里如此讲信用,而对自己的主人却不讲信用呢?这里恐怕是有更隐秘的心理动机的:孔乙己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面前感到心理不平衡。他们都是“读书人”,都有“文化”,但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成了“人上人”,而他独独成了“人下人”。他们成了“人上人”,实际上已经不需要“文化”。有了“钱”,有了“权”,就有了他们的一切,“文化”对他们只是一种点缀。真正需要“文化”的是孔乙己。但不需要“文化”的却拥有文化的权力,被社会认为最有“文化”的人;而需要“文化”的孔乙己却没有文化的权力,被社会视为没有“文化”的蠢材,到处受人嘲笑,并且不论如何辩白也是辩白不清的。“书籍纸张笔砚”是“文化”的工具,那些“人上人”实际是不需要文化的工具的,他们没有这些照样过活,照样威风,这些只是他们家的一些摆设,但他们却有“书籍纸张笔砚”。孔乙己是需要“书籍纸张笔砚”的,是依靠这些过活的,但他却没有。孔乙己在下意识中大概就觉得这一切实际是应该属于他的,所以,尽管他知道偷走这些是不会有好结果的,但还是忍不住要偷。我在多半生的人生观察中发现,中国知识分子看不起商业大亨,但却与他们发生不了实际的纠葛。在商业关系中中国知识分子是很守信用的,倒是劳动阶级的人对商业大亨有着本能的忌恨,常常去揩商人的油,甚至绑架、偷盗他们。中国知识分子很胆小,很软弱,思虑多,有心眼,但却常常用自己的头去碰权力的铁壁,做出为人们所难以相信的蠢事。足见孔乙己不偷酒店掌柜而偷何大人、丁举人,是有更深层的心理原因的。就其实质的意义,这是向权力的宣战,向社会权威的宣战。大概也正因为如此,何大人和丁举人才对孔乙己如此的残酷和凶暴。对于何大人、丁举人,“书籍纸张笔砚”未必那么重要,他们痛惜的也绝不是这点“财产”,他们愤慨的是孔乙己对他们权威地位的蔑视,是孔乙己内心那点说不出来的隐秘愿望。但孔乙己的这种隐秘的心理愿望,是无法被短衣帮顾客所理解的。他们知道的只是孔乙己的“偷”,而“偷”自然是不好的,是理应受到惩罚的。对“偷”的本身,他们也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他们更不能理解的是孔乙己为什么非要“偷”权力者的,这在他们看来是非常愚蠢的。“偷”的原则就是要避开惩罚而获得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获得的经济利益,而孔乙己进行的却是只能招来更严重的惩罚而无法获得经济利益的行动,这不是很蠢的吗?“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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