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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浅谈《孔乙己》的思想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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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石河子一三六团中学 杨春秀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作为文学家,他的文学作品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独树一帜,无人企及;作为思想家,他用文笔唤醒旧中国里昏睡的国民;作为革命家,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对人民强烈的爱和对敌人强烈的憎是鲁迅先生的人格,也是他的文格。这在他的小说创作中尤为突出。《孔乙己》是继《狂人日记》之后发表的一篇反封建主义的著作。如果说《狂人日记》是从宏观角度对整个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彻底否定,那么《孔乙己》则是从微观的角度揭出了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戕害读书人的痛苦,是一篇讨伐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文化教育的战斗檄文。

  《孔乙己》是中国现代小说最优秀的典范之一,它最大特点是高度的凝炼,把非常深广的社会内涵浓缩在不足三千字的篇幅里。这篇小说充分说明鲁迅小说艺术的成熟,把它放在世界短篇的名篇中,也是最优秀,最杰出的作品之一。可以说《孔乙己》是“鲁迅最完美的艺术作品。”⑴


  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形象,始终没有考上秀才的老童生。中国旧社会小孩子的描红纸上,常有“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这本是吹捧孔丘的,而作者取其第二句作为老童生的名字,含嘲讽的意味。作者集中笔墨塑造这一典型,不是从他的出身经历写起,去写他一生的种种波折,而是以高度概括的艺术手法,象一场独幕剧似的,只用几个日常生活细节,就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相当完整的艺术形象。人物生活几十个春秋,该经历多少事件,在多少种环境中度过,然而小说只安排孔乙己在酒店门前这样一个环境,这就缘于作者的精心巧设。这样做时好处有二;其一,酒店是整个中国的缩影,借此窗口可窥探主人公生活的社会环境,可了解他的社会地位,在这个农村市镇的舆论中心,对于描写周围人物与孔乙己的关系,周围人物对孔乙己态度都是很合适的。其二,酒店虽也接待短衣帮,但多数顾客还是穿长衫的游手之徒,这对于描写孔乙己好喝懒做的坏习惯是相宜的。

  文章开头三段文字,在不足五百字的自描中,只是通过一个小小的酒店,就逼真地再现了封建社会的一些本质特征,壁垒森严的阶级对立,等级差别,狡诈的剥削手段,腐朽的势利眼,人与人之间互不相信的冷漠关系。作者不用什么剥削被剥削的字眼,只是写了很平常的生活现象。用对比方法写了里与外,长与短,坐与站这类区别,在此说明这些都是由经济地位决定地,实际是为阶级的标志。我们的主人公就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其命运的悲剧性也是必然的。

  作者在这篇小说中匠心独运用的第一人称──“我”这个十二三岁的小伙计的描叙来揭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这个审视角度很值得玩味。

  在当时的社会里,伙计是专门侍候人的下等人,而“我”却是连侍候人的资格也没有混上,更是低人一等,是最被人看不起的。作者就让这人桌子被人看不起的小伙计,用势利的眼光来看待孔乙己,用讥笑的口气来叙述孔乙己经历,可见这个孔乙己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小说以小伙计见闻范围内的材料,详细写他之所见,简略写他之所闻,毫不顾忌地丢弃孔乙己生活经历中小伙计所未见未闻的大量生活场面和素材,只提炼出眼前的几个最能显示人物性格的镜头,使小说短而精,且高度集中、凝炼。

  小伙计所见的内容正是作者抓住最能体现孔乙己性格特征的内容,即他的穷酸,迂腐。在小伙计的眼中,“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这段正面外貌描写,句句都有透露人物的遭遇和性格特征。“长衫”,是封建时期“上层社会”和“知识阶层”的标志,是统治阶段的一层皮。作者抓住这富有特征的生活现象来表现,一下子就触及了人物的阶级本质。孔乙己那件长衫是人物灵魂的标签,是他悲剧命运的广告,是作者塑造形象揭示性格所设的眼睛。长衫并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不能帮助他踱进柜台内的房间里,慢慢地坐着喝。他只能跟短衣帮一样,在柜台外站着喝,既然穷到这个地步,就该把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脱下来,走进短衣帮里。可是他还是舍不得脱,死要依附在封建统治阶级的这张“皮”上,无限眷恋那个没落的科举制度和阶段,要借此来显示自己高人一等,来摆读书人的臭架子。这种穷酸,迂腐的性格,正是人物深刻的内在矛盾和本质特征。鲁迅抓住了它,正是抓住了人物之“神”从而施展他所擅长的描写人物的传神手法。

  作者在写小伙计的所闻时,用很少几句话从侧面勾画了孔乙己的一生,写出他沦落的过程。这个过程写得十分真实,充分显示了人物性格的必然性。小说通过对孔乙己沦落过程和坏脾气的描写,最终把矛头指向了产生这种性格的社会根源,指向了毒害他的封建文化教育制度。

  作者用灵活多变的描写方法来展示人物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人家故意跟他开玩笑,问他:“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意思就是说:我是个读了几十年书的士人,你们还提出这样的问题来,真是有眼无珠!孔乙己显出看不起人家的样子,人家就更尖锐的讥笑他,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时的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可见,孔乙己虽然沦落到这地步,可是他对于封建教育的毒害,还是没有任何认识,仍然不能忘情于科举,他把自己考不上秀才当成平生最遗憾,最丢人的事,人家讥笑他偷东西,他还能涨红了脸,喃喃争辩,可是当人家讥笑他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他可就连争辩也没有力气,脸上立刻失色,话也说不清楚了。他是把考不上秀才,看得比偷东西被揭发还要丢脸,还要难受。他对封建教育的毒害所造成的他目前的悲剧,一点不认识,不觉悟,这正是他的可悲之处。

  孔乙己既是这么穷苦卑下,又这么要显示自己高人一等的身份,他的这种表现跟他的实际地位,正如他“站着喝酒而穿长衫”一样,构成了一个尖锐的矛盾。正是因为这尖锐的矛盾,他的悲惨命运无法避免,这是我们开始读这个作品时可以预料到的,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被打了腿,最后一次在酒店门前出现是“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着”,坐着用手走来的。这个场面是非常悲惨的,令人目不忍睹。他一再被践踏,已丧失了人与(四脚)动物的一点自然区别,从人异化成非人,这是对于封建文化教育,封建科举制度的进一步的沉重控诉!

  孔乙已被打成这样有谁同情?掌柜的第一句话是“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多么冷酷。接着两句是“你又偷了东西了!”“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周围人们(短衣帮和长衣衫)发出的也还是一片讥笑的声浪。这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封建社会不仅毒害了他,把他造成一个十足的废物,还要残害他的身体,周围的人们还要在精神上折磨、虐杀他,把他的痛苦当作欣赏和娱乐的材料。

  在小说的最后一段,作者呼应看前面掌柜的结帐,反复描述,一弹三叹,写尽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寄托着作者沉痛的用心!最后一句用估计口气既交代了人物的结局,又若余音绕梁使人回味不尽,有沉思不已之妙处。


  小说写于1918年冬天,当时以《新青年》为阵地,虽已揭开了新文化运动的序幕,喊出打倒孔家店,拥护民主与科学的口号,但是封建复古的逆流仍很猖獗,这是因为“科举制度培养的一批反动文人还在,在它的毒害下养成的一批牺牲品还在,它的思想毒素还在人们中间散发着臭气。腐蚀着灵魂,这正是“五四”以后复辟倒退逆流社会基础之一。”⑵由此可以认为《孔乙己》的主题思想在于批判封建的科举制度。其实《孔乙己》的内容比较复杂,不全是专对科举制度而发的。

  若从孔乙己这一面看,这篇小说的思想内涵,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若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性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嘲热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其实若从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原因去分析,小说的思想内涵也就昭然若揭了。具体地说,第一,科举制度诱使读书人追求功名利禄了,死读经书,致使孔乙己成了那样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牺牲品,迂腐不堪,成为废物资料,任人践踏的对象。第二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的糟粕毒害了孔乙己灵魂,而且使他不但不能成材,相反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第三,封建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的侵蚀,使民众麻木不仁,分不清压迫者和被压迫者,意识不到自己的奴隶地位,反而以嘲笑更不幸的孔乙己为能事,为乐趣,第四,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段横行霸道,极端残忍地摧残孔乙己,最后把孔乙己推上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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