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院集中营
新华院位于济南扎营街西北角,是日军在中国建立的大集中营之一。新华院不同于其它集中营的地方在于,它还起来监狱的作用,兼收被日军乱加罪名抓捕来的所谓犯人。
新华院经常关着俘虏等2000多人。凡是被抓进去的,先被剥去衣服,抽200CC血,然后被关进又黑又臭的禁闭室,三天不给饭吃。每个禁闭室关100多人,拥挤不堪,而且还规定,在禁闭室内不准抬头,不许左顾右盼。俘虏们稍有不慎,就会招致横祸,甚至被毒打致死。
俘虏每天被押去做苦工,他们吃不饱,睡不好,往往在做苦工的时候,一头栽倒在地,就再也爬不起来。
日军残杀俘虏、“犯人”的方法,骇人听闻。如消耗致死,即无休止地折磨,直到人死去为止;注射氯化汞溶液、锰酸钾和石碳酸等,把人杀死;禁闭致死,即把人关起来,不给吃喝,让其饥渴而死。日军还专门饲养有狼狗,有时把人拉出来,让狼狗撕咬。一次,有20几个俘虏被押出去做苦工,逃跑未遂,日军便集合全院俘虏和“犯人”观刑。他们先将这20几个人的衣服剥去,男的用刺刀戳死,女的则剖腹杀死。有几个铁路工人因受不了日军的折磨和侮辱,决定逃跑,被日军发觉,日军便用铁丝从他们手心穿过,吊在树上,后来又扒光他们的衣服,押到西山,强迫他们自己挖好坑,然后用刺刀将他们刺死,埋在坑里。
新华院还设有“特别病洞”,实际上是等死洞。俘虏被折磨生病或被毒打奄奄一息时,便被丢到这个“特别病洞”中,一天只送两次稀饭,大小便都在洞里。洞中老鼠成群,大的专咬病人的鼻子、耳朵、手指、脚指,以致死在洞中的人,大都肢体不全。
1946年5月,当人们参观新华院这座人间地狱时,在“特别病洞”的大木炕上,看到变了色的斑斑血迹,炕下的土中也渗入大量的污血,腥臭逼人。据统计,从新华院成立到1945年日本投降止,被日军残杀的俘虏和其它无辜中国人民,达57000人。此外,还有3506人被送往日本做苦工。
伤兵惨遭杀戮
1864年《关于改善伤病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伤病员的公约。该公约关于敌对双方伤病员在一切情况下应无区别地予以人道的待遇和照顾的规定,对后来的关于照顾,保护伤病员的国际公约,有很大影响,其基本精神长期以来一直适用。这些规定日本也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在侵华战争期间,日军采用极其残酷的手段残杀中国的伤病员,粗暴地践踏了国际公约。
原日军混成第8旅团的一个士兵1944年在延安日本工农学校学员座谈会上说,1939年11月,日军混成第8旅团对晋察冀边区进行了残酷的扫荡。根据事先侦察到的情报,该旅团田中中佐率部袭击了一所八路军医院。日军占领医院时,医院病床上躺着几十个伤员。这些伤员大都断腿缺臂,由于失血过多,脸色苍白,田中进院后,扫了伤员几眼,下令把伤员都钉在墙上。日本兵把伤员从病床上拖下来,剥光衣服,拉到墙边,把伤员手臂拽直,靠到墙壁上,用铁钉从手掌或残肢上钉进去。田中这个杀人魔鬼也操起铁锤钉,双手沾满了伤员的鲜血。
钉完以后,田中又下令残杀。他操起闪着寒光的刺刀,照一个伤员的胸膛刺去,只听"卜"的一声,鲜血沿着刺刀喷出。刺完以后,豺狼似的田中开始慢慢凌迟其他伤兵,先割去耳朵、鼻子、又挖去双眼,再一缕缕往下割肌肉,最后连生殖器也给割掉了。
类似的残杀伤员的暴行,在其他许多地方都发生过。例如,1937年8月29日,日军第1军香月清司中将属下部队,在天津北宁铁路医院,把来不及撤走的100多名中国伤兵,全部刺死在病床上。1937年9月16日,以松井石根为司令官的上海派遣军一部,从上海罗店撤退时,将抓来的十几名中国伤兵钉在墙壁上,用刺刀一个个开了膛,还割下伤员腿上的肉喂军犬。1938年武汉失陷时,冈村宁次属下的部队,把数百名中国重伤员全部用铁锨或枪打死。1940年10月,日特务头子清水利一率部在山西和顺县榆树坪,一次就活活烧死100多名伤员。
日军士兵的供述
关于日军在中国大量地、野蛮地屠杀俘虏的暴行,侵华日军不少官兵战时战后多有披露。下面,我们摘引几位原侵华日军士兵的供述。他们以亲身经历,揭露了日本侵略军的凶残本性。
原日军和歌山第61联队士兵服部弥一曾供述(原文载于东京第三文明社1978年10月版《在中国大陆的日本兵》一书):1940年6月,在南昌附近作战时,抓到一个俘虏。为了从"新鲜的恐怖感"中寻找"乐趣",服部和其所在小队的部分士兵经过商量后,决定不用他们已经看厌了的枪毙或砍头的手段,而试用"南竹分尸"的方法处死俘虏。这帮日本兵把两根直径20厘米粗的竹子压弯在地,把俘虏的两条腿各绑在一根南竹上。一切准备停当,两名日本兵同时举刀砍断固定竹子在地面的绳子,两根竹子猛然弹起。当南竹顶端离开地面10米左右时,一声撕裂声,俘虏的身体撕裂了,右边南竹上挂着一条大腿,左边南竹上则悬着露出肚外的五脏,鲜血随着竹子的摇晃而洒落,其情景之惨,笔墨实在无法形容。就连那群制造这种"南竹分尸"酷刑的日本兵,也不约而同地撒腿逃走,没有一个人敢再回头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