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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学内容角度观课评教

11-01 11:51:45 | 浏览次数: 49218 次 | 栏目: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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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生

《语文学习》编者按:在语文课堂教学研究中,改变一味讲究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艺术的标准,推进从教学内容角度观课评教,是本列王荣生教授主持的“案例?课程内容建设”栏目这两年所致力的工作之一,这方面相关文章有《语文教学的内容与目标达成》(2004年第1期)、《语文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2004年第4期)、《对两个课例的评议》(2004年第4期)、《语文教师教学内容选择的现状调查及分析》(2005年第1期)等系列文章。另外王教授还在其他刊物发表了《合宜的教学内容是一堂好课的最低标准》(《语文教学通讯?初中刊》2005年第1期)、《探求课例的课程论意义──评郭初阳老师的<愚公移山>》(《教师之友》2005年第3期)、《在两个关联中反思、审议语文课堂教学》(《语文教学通讯高中刊》2005年第5期)等文章。本文是上述研究的小结性论述。

一、什么是从教学内容角度观课评教

观课评教的角度,因各种不同的目的而有所不同。但语文教学观课评教的习俗角度,是教学方法,着眼于教师,着眼于“怎么教”,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技巧、教学艺术、教学风采,讲究的是上课如何精致、如何精彩,这在公开课、观摩课、评比课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语文教师的课堂教学研究,也被鼓励从教学方法上着力,讲究教学过程,探求各种各样的“教学模式”;怎样的一堂课才算好课,许多教师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心中想的是“怎么教”的方法问题,先怎么教、再怎么教、后怎么教。随着新课程的推进,观课评教的角度上升到了“教学理念”,而理念的落实处,往往也被理解为教学方法,主张平等对话、体现探究学习等等,在许多教师和评课专家的心目中,似乎都仅仅是教学方法的改革。建构主义的引进,使我们观课评教的立足点,从教师的“教”逐渐转移到了学生的“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在实践探作中,所提出的“学生活动”“课堂气氛”“教学效果”等等指标,很大程度上又被还原为教师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重要的,体现先进理念的教学方法应该被大力张扬。然而教学方法的努力,是为了更有效地实现教学内容,先进的理念首先关乎教学内容,首先要落实到“教什么”上。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是两个侧面,观课评教的角度既可以从先怎么教、再怎么教、后怎么教的角度去考察,也可以从先教什么、再教什么、后教什么的角度来审视,既可以侧重在教学方法,也可以侧重在教学内容。在目前的情况下,对语文教学来说,我们以为教学内容更为重要、更为关键。一堂语文课,如果教学内容有问题,或者只有在考试的试卷上才有用,那么教师的教学再精致、再精彩,课堂的气氛再热烈、再活跃,价值都极为有限。

在评价一堂课的教学方法好不好之前,首先要考察它的教学内容对不对;在感受课堂教学的活跃气氛之后,更要关心学生是不是驻留了与教学内容相应的语文体验;我们还很有必要,关注语文课程目标的有效达成问题。从教学内容角度观课评教,也就是审视、反思这堂课教师教了什么,进而探询、体察学生所驻留的学习经验,并考察教学内容与语文课程目标的关联及程度。

二、怎样从教学内容角度观课评教

(一)把握一堂好课的标准

观课评教的最直接目的,是对一堂语文课做质的评价,以判断它是好课还是讲课。从教学内容的角度,我们提出一堂语文“好课”的最低标准、较低标准、较高标准和理想标准。

最低标准

●教师知道自己在教什么

1.教师对所教内容有自觉的意识。

2.所教的是“语文”的内容。

3.教学内容相对集中。

按道理讲,一个教师上课,不会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对所教的内容或多或少总该有些专业上的理据。但实际的情况并非如此。“不知道教什么”,是语文教师备课的最大困扰:“不知道教了什么”,是语文教师课后的普遍感受。从接触的大量课例看,我们的许多语文课,任课教师真的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常常连“教参这么规定”“考试这么出题”这种极为勉强的理据都找不到、对不上。就看见师生在课堂里忙活,但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么,这在语文课是常有的现象,恐怕也是语文课所特有的现象。鉴于此,我们把“教师对所教内容有自觉的意识”这一看起来有些怪异的条目,列为语文课“好课”的最底线。

有些语文课,老师在讲解、在运用多种资源,学生进行着多种活动,包括时不时地“四人小组讨论”,师与生的“对话”也频繁,教师似乎也知道自己在教什么,有时还能说出一些道道来。但稍一考察,就可断定其所教的内容与“语文”的关联不大,对学生的听说读写不发生实质性的影响。“乱耕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这可以说是许多语文课的真实写照,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往往就表现为一堂课充斥着大量的与“语文”关联不大甚至明显无关的东西。尽管对什么是“语文”什么不是自己的“地”与别人的“田”如何辨认由谁划分,这些都需要作进一步的讨论,在课例研究中也需要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但在原则上,所教的是“语文”的内容,应该是语文课“好课”的底线。

教学内容少而精,本来是课堂教学的基本准则。但我们的语文课,一堂40分钟左右的课通常是十几、二三十个内容,上课东抓一下西摸一把,看起来什么都有了,其结果却是什么也没有教、什么也教不会。比如关于“比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教,一直到高三的高考复习班还在教,结果是学生仍然学不会。十二年语文课教不会一个比喻,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没教过──老师每次遇到比喻都要“讲”,但每次都是在同时要“教”二三十个内容的情况下点一下、晃一眼,或者50秒,或者1分钟,其结果等于从来没有教!对阅读教学来说,40分钟左右教数十个内容,势必是对课文的肢解,如果一堂语文课有十几、二三十个内容在教学,那么大致就可以断定这个老师不知道自己在教什么。教学内容相对集中因而使学生学得相对透彻,也是语文课“好课”的底线之一。

较低标准

●教学内容正确。

4.教学内容与听说读写的常态一致。

5.教学内容与学术界认识一致。

首先要强调与常态的一致,即语文课所教的听说读写,其取向、其姿态、其方式,要与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所需要的、所运用的一致起来。常态的对立面是变态,如果我们所教的“语文”只有在考试试卷上才体现它的用处,随语文考试的改进甚至连在考试试卷上也用不上了,那么就是变态的“语文”。比如阅读小说,看到第一句,喔唷“开门见山”,看到人物出场,喔唷“肖像描写”,然后分析“从上写到下,从装饰写到面容”等等,接着进入“动作描写”,又接着过渡到“心理描写”,最后“通过……会现了……赞美了……”。除了语文课、除了语文教师的备课,没有人这样读小说,那么教学内容显然就变态了。教了一堆语文教师除了“讲课”、除了“备课”之外自己也从来不这样读、写、说话、聆听的“语文”,能说是一堂好课吗?是我们所希望的语文课吗?

与学术界认识相一致,实际上就是与正确的专业知识相一致。应该说,目前的大多数语文教师都是高师院校中文系的毕业生,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如果问的话,多数教师也能正确地说出这些知识。比如古代诗歌和现代诗歌有区别,唐诗和宋词有区别,浪漫主义诗歌与现实主义诗歌有区别等等,对此多数老师是知道的。但在课堂教学中,从小学到高中,诗歌教学解题、作者介绍、背景介绍,然后是段意、主题、语言特色,老师“知道”的区别不见了,教学内容与一般文章也几乎没有多少差异,至多加一点音韵或意象的胡椒面。抒情散文的“情景交融”这人人都知道,小说的“虚构”这也人人都知道,议论文的关键是“问题分析”而不是观点的表态,这虽不是人人都知道但好些老师是明白的。那么,为什么要在黑板上列出某篇散文写了什么景而抽空了粘在景上的情?为什么把小说中的故事当成日常事件在评说?为什么议论文只讲这观点如何对如何好,只讲结论、本论、结论的“格式”?

与听说读写的常态一致,与学术界认识相一致,实质是要求教师反思、审议在语文教学界被“通行”的“语文知识”,要求教师不断地进行专业知识的进修学习并体现为教学内容的除旧纳新。

较高标准

●教学内容的现实化

6.想教的内容与实际在教的内容一致。

7.教的内容与学的内容趋向一致。

根据我的观察和分析,语文教师在想教什么与实际在教什么之间,普遍地存在着阻隔、矛盾乃至对立、冲突。比如教师主观上想教学生“如何感受和鉴赏抒情散文”,但实际在教的东西是列出某篇散文写了什么景,浸透作者情感的“景”被当成似乎人人能见着的客观之物。比如教师主观上想提高学生的小说鉴赏能力,但实际却是把小说中的故事当成日常事件在评说、甚至猜测。教师写教案常规上是有“教学目标”的,即“想教什么”,但在一堂课后,任课教师很少有人去验证自己想教的是否真的教了。在过去的观课评教中,想教什么与在课堂里实际在教什么这种考察几乎完全被忽略了,不同的观课者往往按照各自的“想法”发表各自的“意见”,往往要求(建议)任课教师体现他原本就没有想过要教的东西,而忘记了该堂课的使命本来就应该是有效地体现该教师原本想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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