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例1》教学建议
10-19 23:56:05 | 浏览次数: 57318 次 | 栏目:五年级数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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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数和合数例1》教学建议,
教学时,尽量采取让学生自己完成任务的教学方式。学生在找100以内的质数时,所用的方法可能是多样化的。例如,有的学生是先找每个数分别有几个因数,然后再根据质数和合数的意义进行判断。还有的学生采用的是“排除法”,因为质数只有因数1和它本身,所以,每个质数后面该质数的所有倍数都是合数,如2是质数,但是2的倍数(2本身除外)如4,6,8,10,…都是合数,3是质数,它的倍数(3本身除外)如6,9,12,15,…也都是合数。因此,只要把所有质数后面的倍数都划去,剩下的就都是质数了。划完后,还可以让学生体会一下划到几的倍数就可以了。由于自然数是无限的,所以质数和合数也是无限的。本例中只要求学生列出100以内的质数表,这是因为较大的质数不常用。但20以内的质数用得较多,最好应提醒学生逐步记住。
到本节教材为止,已经出现了因数、倍数、奇数、偶数、质数、合数等概念,有些概念学生容易混淆,如学生往往把质数和奇数、合数和偶数混同起来,因此教学时应注意让学生辨析这些概念。例如,可让学生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自然数进行分类,按是不是2的倍数可以把整数分成偶数和奇数两类,按约数的多少把非零自然数分成质数、合数和1三类。也可以结合学生自行整理的质数表,让学生观察和思考:是不是所有的质数都是奇数?引导学生举出反例,如2是质数,但它不是奇数;也不是所有的奇数都是质数,如9、35都是奇数,但都不是质数;也不是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如偶数2就不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