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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遇刺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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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落网

  马丁·路德·金遇刺刚一个小时,全国甚至全世界都已通过电视屏幕看到了警方和联邦调查局特工雷厉风行的调查工作,还听到了联邦调查局孟菲斯分局的公告。每次公告一开头都是“采取了一切措施”和“投入了全部力量”。4月5日凌晨,联邦调查局就正式宣布已掌握破案线索,并列举了罪证。枪声来自洛兰旅馆对面的一家出租公寓,经营出租公寓的布鲁尔太太说,4月4日下午3点15分,一名穿戴入时的青年人用约翰·维拉尔德的名字为自己租下二楼一个窗户对着洛兰旅馆的房间,预付了一周租金,但他晚上6点后就失踪了。出租公寓临时住户查尔斯·斯蒂芬斯对警方说,枪响后,他立即看到有人手拿什么东西匆匆离开二楼浴室,奔向通往大门的楼梯。他描述了此人的外貌,联邦调查局画师根据他的描述画出了此人的模拟肖像。与布鲁尔公寓相隔几座门的卡尼普游艺场老板作证说,枪响后,一个身穿深色衣服的人扔下一个包袱,驾着一辆白色“野马”牌汽车飞驰而去。在离出租公寓十步之遥的人行道上,警方发现了一个被人丢弃的旅行袋,内有衣物、一架望远镜、一台收音机、两个啤酒空罐和一些零碎杂物。还有一支雷明顿公司造的760型“打猎能手”式步枪。联邦调查局孟菲斯分局局长詹森派人用飞机把包袱立即送往华盛顿,交试验室鉴定。很快(4月8日)就确定了,那支“雷明顿”牌步枪的购买者名叫埃里克·斯塔尔沃·高尔特,购枪地点是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海空军需公司的商店,购枪时间是1968年3月30日,即金被杀的前5天。白色“野马”牌汽车是1966年出厂的,1967年8月29日被一名叫埃里克·斯塔尔沃·高尔特的人购走。该车驾驶执照上注明高尔特的面貌特征,与约翰·维拉尔德很相似。最后,在凶杀案发生16天后,即4月20日,联邦调查局终于宣布,根据步枪上的手纹鉴定,无论4月4日下午在布鲁尔太太那儿借宿的约翰·维拉尔德,还是3月30日在店铺中购买那支“雷明顿”步枪的埃里克·斯塔尔沃·高尔特,事实上就是同一个人,真名叫作詹姆斯·厄尔·雷。他曾在密苏里州监狱服刑,1967年4月,即在孟菲斯凶杀案发生的前一年,越狱逃跑。报刊和电视都刊登或播放了詹姆斯·厄尔·雷的照片,包括正面像和侧面像。就这样,一张真实的面孔呈现在了众人面前。在这张脸背后,是一个有生日、思想、行为、言论的人,一个真实生活经历的人:詹姆斯·厄尔·雷出生于1928年,中学未毕业,就于1946年应征入伍,在联邦德国服役,后因“不适应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退伍后,他长期失业。1949年,他因企图盗窃一架打字机而被抓住,坐牢3个月。1952年,他用手枪对准一个出租汽车司机的太阳穴,抢走他的营业款──11美元,被捕入狱。获释后,他又企图洗劫一家杂货铺,被逮捕并被判刑20年。他在狱中度过了13年半,数次企图逃跑,为此刑期增加到48年。可是,1967年4月,他终于孤身一人越狱成功。不到一年,他就向马丁·路德·金下了毒手──不管怎么说,联邦调查局是这么断言的。雷的种种犯罪经历表明,联邦调查局虽说是在与一个职业罪犯打交道,但同时也是在与一个脓包窃贼、天生的倒霉蛋打交道。雷虽然作案累累,但总是落网,而且还总是以最愚蠢的方式落网。第一次,他作案时把身份证丢失在地板上;第二次,他在逃避追捕时,躲进电梯间,但一时疏忽,忘记关电梯门而被抓住。第三次,他在作案后,驾车奔逃,在急转弯时,却被甩出车外……面对这么一个频添笑料的可怜家伙,联邦调查局竟然束手无策。除了告知新闻界侦查工作正在进行,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外,对于雷现在何处,他如何得以逃出联邦调查局紧握的铁拳就都无可奉告了。时光如梭,转眼4月、5月过去了,迎来了6月。这是一个动荡不安、变幻迷离的季节,每时每刻都有轰动全国的新闻曝光。但唯有金遇刺真相迟迟不解,凶手依然逍遥法外。直到1968年6月8日,在伦敦机场候机厅,两名新伦敦警察厅刑事部人员发现了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此人并不企图拒捕。从他身上,搜出两份姓名为拉蒙·斯奈德的护照和一支子弹满膛的38口径的左轮手枪。指纹鉴定很快确定,拉蒙·斯奈德就是詹姆斯·厄尔·雷,正是杀害金的凶手。至此,一次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追捕逃犯的行动结束了。美国联邦调查局为此先后投入了3014名特工人员的力量,他们累计行程50万英里,花费了140万美元。


杀人动机

  联邦调查局断然肯定:詹姆斯·厄尔·雷就是真凶。但是,从越狱逃跑到1968年3月雷满40岁生日的这一段时间里,他从未因使用暴力摧残被害人或证人的肉体而判罪。为什么这样一个从无严重暴力罪行的人,突然转向暗杀行动?其动机何在?联邦调查局通过分析所谓的雷在狱中服刑的情况,证明了雷作案的动机:1955年,雷在堪萨斯州利文沃思堡联邦监狱服刑期间,曾拒绝转到荣誉监狱,因为那里不实现种族隔离制度。雷在密苏里州监狱的一个同狱犯告诉联邦调查局调查人员:雷曾经说过,这座监狱的黑人囚犯统统“应该杀掉”。还有一些犯人说:雷曾表示,如果赏格优厚,他愿意去杀死金博士。他曾被怀疑在1960年的一次监狱暴动中参与杀害3名黑人。还有一些犯人向调查人员提供:在金博士领导民权示威运动期间,雷在报纸上看到金的活动情况,十分不安,他咒骂金博士和一切黑人“引起麻烦”。据说,雷曾发誓:出狱后,他一定要“干掉”金博士。这就描绘出了这样一个形象:他仇恨黑人,达到了咬牙切齿的地步。雷在狱中还曾对其他人透露过,等他出狱后,打算“捞一大把钱”。这笔钱来自于一个“工商业家协会”。据他讲,该协会已出10万美元赏格,要杀死金博士。一个犯人告诉联邦调查局人员,他曾问过雷:“是哪个工商业家协会?”雷当时回答说:“我不知道,可是我肯定能找到。”据上述调查,联邦调查局认为,判断雷是否出于自命不凡和捞油水的心理而从事暗杀活动,已经有端倪可寻。此外,联邦调查局还对雷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了调查。1954年,一位监狱的社会学家发现:雷的犯罪,可能是出于冲动,尤其是饮酒的时候。马克·弗里曼博士是雷在洛杉矶曾求助过的一位心理专家,他认为雷具备暗杀行动的潜在能力,是个有明确动机而又能单独行动的人,很可能极其荒谬地自以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尽管对雷心理方面的这些探索,不足以得出任何结论,证明雷刺杀金博士的动机,但联邦调查局却固执地判定:雷仇恨黑人,认为民权运动是颠覆活动。这样一个人极有可能认为,把马丁·路德·金式的人物从世界上消灭掉是自己的“义务”。权且先承认联邦调查局对雷杀人动机的分析,仍难解人们心中的疑问:这个曾在所有最不值一提的盗窃中都会落网、从而引起警方的诧异和嘲笑的不走运的窃贼,怎么会如此巧妙地一再绕开警方和联邦调查局设置的重重罗网、耗费了联邦调查局的大量人力物力?他曾先后冒用几个姓名,并堂而皇之地手持这几个假名的证件周游各地。是谁伪造了这些足以乱真的假证件?难道就是这个下三流的笨拙窃贼詹姆斯·厄尔·雷自己?难道他有这样的智慧、勇气、心计和时间来策划、实现这些事?何种神奇的力量把他从一个糊涂、愚蠢的倒霉蛋变成了一个功于心计、能力超群的犯罪高手?实在让人不可思议!刊登在美国《展望》杂志上的亚拉巴马州作家威廉·休伊的文章,或许可以使我们从中窥见一斑,一解心中疑窦。


密谋作案

  1968年10月底,对詹姆斯·厄尔·雷进行开庭审判的前夕。《展望》杂志刊登了一篇马西·路德·金案件的文章,由作家威廉·休伊撰写。这是该杂志预告要刊登的三篇连载文章中的第一篇,叙述了詹姆斯·厄尔·雷在1967年8月越狱后至杀害金之前的经历。这段经历,其实是雷本人的自述。雷在狱中把这段经历写在练习本纸上,再转交给作者。为了取得发表这些纸片和在上面添加评论的权利,休伊向詹姆斯支付了4.7万美元。这段经历的大致情况是:1967年雷越狱后,遇到一个名叫劳尔的古巴人(在美国有许多反革命的古巴人)。劳尔身体不高,浅色头发。他主动与雷相识,许诺给这个逃犯大笔钞票,并让他在某个安全地点过小康生活。在那儿,他可以不必害怕警察,也不必担心被强行遣送回密苏里州监狱。为了这些好处,雷应该完成劳尔的若干任务。雷想知道是什么任务,但劳尔答道:“给你钱不是为了让你提问,而是为了让你办事。”于是,雷这个逃犯就开始了奇特的生活。按照劳尔的吩咐,他从一个城市迁到另一个城市,用各种名字(证件由劳尔提供)在旅馆登记,进过洛杉矶酒吧侍应生学校,在新奥尔良舞蹈学校学习过,还动过一次不大的整形手术。他曾多次驾车往返墨西哥。雷本人猜测,他很可能在转运毒品,毒品藏在备用车胎的充气内胎里。他从劳尔那儿得到钱,相当多的钱。按照劳尔的命令,雷弄到了驾驶执照,花了2000美元买了一辆“野马”牌汽车。最后,根据劳尔的指示,雷又在蒙哥马利市买了一支“雷明顿”步枪,并于1968年4月4日驾着“野马”来到了孟菲斯市。他严格地执行劳尔的命令,在布鲁尔太太的出租公寓租下了5号房间。这个房间与浴室毗连,从浴室窗口能清楚看到洛兰旅馆的阳台,而且正好是“306”号房门所在的位置。休伊的文章非常令人信服。在雷本人的每段亲笔供述之后,都有休伊的附文。他在附文中提到,他是如何核实雷所提到的每个姓名、每个地址、每个人物的。体伊走遍全国,重复了雷按照劳尔的吩咐完成的全部旅行。他拜访了几乎所有与雷见过面的人,用磁带录下了他们的谈话。他确信,雷没有搞错一次谈话,也没有记错一个地址。如果雷记不清或不知道地址,他就按休伊的要求画出详尽的示意图。结果证明,示意图没有一次是出于空想或画得不正确的。休伊接连在两篇文章中作了以上叙述。第二篇文章紧接着第一篇文章刊载在该杂志的下一期上。当然,休伊没有走访劳尔,因为连雷本人也不知道这个神秘主子的常住地址。始终都是这个浅色头发的古巴人主动提出会晤,而雷只是必须出现在主子命令他呆的地方。《展望》杂志发表了头两篇文章,许诺将刊登第三篇文章。预告宣布,正是在第三篇文章中,作者将谈到马丁·路德·金如何在4月4日被害。美国人民焦急地等待这具有结论性的第三篇文章的发表。突然,新的意外出现了。在刊登第三篇文章的《展望》出版前几天,报纸刊出消息,说文章不再发表。这是谁的决定?作者?编辑?杂志老板?不得而知。应该说,决定不刊登已发出了预告、千百万读者翘首以待的文章,这在美国新闻是空前绝后、引人注目的怪事。前两篇文章已经深深地吸引了读者,杂志的印数几乎增加到了100万份。第三篇文章看来还不知会使印数增加多少。对经济状况不那么景气的《展望》杂志来说,这种名利双收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的良机。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文章却不再发表了。记者们迫切地去找作者威廉·休伊,以尽快地弄清连载文章夭折的真相。休伊长时间不愿接见记者,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终于,经过“千呼万唤始出来”,而他所作的回答却令人惊诧万分。“我得出了雷是单独作案的结论。”休伊说。“可是,对不起,您不是曾经十分令人信服地证实过相反的结论吗?”“是的,证实过,但后来改变了看法。”“您获得了补充材料?雷放弃了自己的看法?”“都不是,纯粹是我改变了看法。”“为什么?”“我哪儿都找不到神秘的劳尔。我没有找到他,也没有见到他所接触的人。雷也说不出一个认识劳尔的人,我得出结论:劳尔是编造的。所以,我自己拒绝发表第三篇文章。”休伊的回答不能不使人困惑不解。他花了几个月认真核实过各种材料。在发表第一篇文章后没有改变观点,在第二篇文章后也没有改变观点,但在关键性的第三篇文章发表前夕,这短暂的间隔中却来了180度大转弯,全盘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可是,在这段短暂的时间内,他没有去过任何地方,不可能收到任何意外的补充材料。况且,他也没有引用过这类材料。是谁迫使休伊相信了与他本人不久前的见解背道而驰、截然相反的说法?是谁要推翻密谋作案的结论?是谁要定下单独作案的论调?一系列困惑莫解的疑问堆积在人们心头。尽管休伊的第三篇文章没有发表,但由于曾到了编辑部,看过的人少说也有十几人。所以,有关这篇文章内容的消息仍然不胫而走。按雷本人所述,他的确在洛兰旅馆对面的布鲁尔太太出租公寓租了一个房间,然后,劳尔来到这个房间,而雷则按他的命令下了楼。枪响片刻之后,劳尔匆匆奔到“野马”车前,途中把装有步枪的口袋扔在人行道上。他钻进汽车,躺在后座前的地板上,连头带身子用垫子盖住。雷驾驶“野马”向市区北部疾驶。过了一会儿,当他在红绿灯前停车时,劳尔打开车门,下了车,就不见了。雷驾车来到亚特兰大市,从那儿搭飞机逃到加拿大,接着又用劳尔事先提供的证件取得护照飞往伦敦。然后,劳尔应该来找他,付给他应得的钱──1.2万美元。这就是雷所说的经历,而且完全可能已得到休伊的证实。虽然,休伊的第三篇文章没有发表,但休伊在第二篇文章末尾已得出了结论:马丁·路德·金的被害出于密谋,雷不是单独作案。然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密谋?除了劳尔和雷,还有哪些人参与了密谋?劳尔的幕后策划者是谁?人们疑窦重重。能够和应该回答这些问题的只有侦查工作。人们等待着公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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