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周语上》和《史记。周本纪》中记载有被人们通常称之为“周厉王杀人止谤”的故事。
周厉王统治周朝时把平民赖以谋生的许多行业,改归王室所有,一时间民生困苦民冤沸腾。
厉王不听劝谏却采用特务手段对付人民,他派人去卫国(河南淇县)请了很多巫师,在首都镐京(陕西西安以西)川流不息地巡回大街小巷,偷听人们的谈话,凡经他们指认为反叛或诽谤的人,即行下狱处决。
不久,镐京再也听不到批评厉王的声音。后来人们索性连话都不说,亲戚朋友在路上见了面也只敢用眼睛示意(道路以目)来表示对厉王的不满。厉王大喜说:“怎么样,我终于使诽谤停止了。”他的大臣召公劝戒说:“这样堵住人民的嘴,就象堵住了一条河。河一旦决口,要造成灭顶之灾;人民的嘴被堵住了,带来的危害远甚于河水。治水要采用疏导的办法,治民要让天下人畅所欲言,然后采纳其中好的建议。这样,天子处理国政就少差错了。”厉王不听劝告,仍然一意孤行,实行暴政。举国上下都是敢怒不敢言。3年后(公元前842年),平民们最终不堪忍受,自发地组合起来攻入王宫,把暴君放逐到一个叫彘(今属山西)的地方。这个事件史称“国人暴动”。
“杀戮无辜曰厉”。周厉王的谥号“厉”字,即是概括了他的这段杀人止谤的历史。道路以目指统治者胡作非为,对人民采用高压政策而导制的不满与怨恨。